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近日,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在市委组织部设立了公务员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党委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等公务员管理工作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以及上述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