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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人事局制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


来源:青白江区人事局   发布时间:2010-1-29

近日,青白江区人事局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的管理,保障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成人发〔2004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该区实际,制定了《青白江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试行)》。该办法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青白江区公开招考的试用期(见习期)届满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考核。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试用期满6个月时进行)与试用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合格人员,经区人事局批准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其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按照不同管理方式,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办理正式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区人事局批准后,取消录用资格,到人才市场登记就业或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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