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州“内调”干部安置
(一)行政依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劳动厅《关于
印发 <四川省三州汉族干部内调安置办法>的通知》(川人发[1996]32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劳动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援三州和三州汉族干部内调安置政策的意见》(川人发[1999]8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三州”汉族干部内调安置政策有关内容的补充通知》(川人发[2003]14号)。
(二)办理条件(程序):
当年省人事厅下达的“三州”内调安置计划内的“内调”干部
(三)办理地点:成都市人事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
电话:
86634580
(四)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
(五)办理时限:当年省人事厅规定的安置时限内办理完毕
(六)审核(批)权限:局长办公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