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办理指南
((一)行政依据:
《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
1994]14号)
(二)办理程序:
1、本人向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市)县职改办、政府人事代理机构提出申报;
2、成都市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评委会评审通过的申报材料上报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任职资格通知;
5、各区(市)县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转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任职资格通知。
(三)所需材料清单: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荐表》(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中医副高一式15份,高级工程师、卫生副高一式25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4、取得现职称资格受聘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5、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三个年度,一式一份);
6、本人代表作(一式一份);
7、其他证明材料(最高学历证明、职称外语及职称计算机和继续教育相关内容、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一式一份);
8、《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9、《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一式二份)、《高级职务资格答辩登记表》(一式二份);
10、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四)办理地点:成都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694593
(五)收费标准:320.00元;收费依据:川价字费[1999]265号
(六)审核(批)权限:经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