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特殊荣誉推荐选拔审批办理指南
(一)行政依据: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等
15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委办[2003]42号)
(二)办理程序:
专家特殊荣誉推荐选拔类别: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百千万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务院特贴、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市政府特贴等。
1、单位推荐;2、区(市)县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3、市人事局材料初审;4、专家组评议及考察;5、市人事局局长办公会审议;6、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7、公示;8、报批(分类别报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审批);9、市人事局批转;10、区(市)县或市级主管部门转发。
(三)所需材料清单:
按相应的国家、省、市专家特殊荣誉类别申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以相应的工作事项通知为依据)
(四)办理地点:成都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电话:
86694593
(五)办理时限:在国家、省、市统一安排布署时限内。
(六)审核(批)权限:局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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